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日前表示,新加坡的8家数字代币交易所因为没有得到该局授权的情况下,因而不允许进行证券或期货合约等数字代币交易。
该局还禁止了一家ICO发行方在新加坡发行数字代币。
该局表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交易所必须“立即”停止此类数字代币的交易,直到交易所得到了授权,成为获得批准的交易所或被认可的市场运营商。
此外,新加坡金管局直接禁止了一家ICO发行机构向新加坡投资者提供数字代币。
金管局已对该发行方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该发行方违反了《证券和期货法》(SFA)。
因为该发行方的代币代表了一家公司的股权,因此将被视为SFA框架下的证券。
该局表示,根据SFA的要求,发行方的招股说明书需要在金管局注册后,发行方才能发行。
目前,该发行方已经停止了发行并采取了补救措施,以遵守金管局的固定。同时,发行方返还了从新加坡投资者哪里获得的所有资金。
新加坡金管局补充说,数字代币发行商、中介机构以及提供数字代币交易的平台,应遵守所有相关法律。
新加坡金管局(资本市场)助理董事总经理Lee Boon Ngiap表示:
新加坡的数字代币交易所和数字代币的数量一直在增加。如果他们是不错的企业,我们不认为有限制他们的必要。
但是,如果任何数字代币交易所、发行方或中介机构违反我们的证券法,金管局定将采取行动。
公众应该意识到,如果他们选择在不受监管的数字代币交易所上进行交易,或者投资不属于新加坡金管局监管的数字代币,就无法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