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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加罚款,美国金融危机未来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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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总是不明就里地被罚,但仍得“义无反顾”地赔偿。

在谈到美国监管和检察机构时,一家国际大型银行总裁说道,“与他们对抗无异于自取灭亡”。针对欧洲和美国银行而进行的为期一周的争端解决方案和处罚条例的制定,恰好说明了政府随时可能“挥鞭”示意处罚银行,银行也宁愿及时缴纳罚金而不愿与政府“对簿公堂”。监管机构出于愤怒而处罚银行,但并不指明银行错失所在,因此也无法指导事情正确进行。

摩根大通同意赔偿51亿美元罚金(目前最高,还可能继续增加),这笔罚款与其出售给政府支持公司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抵押贷款以及后来收购的银行有关。拉博银行—荷兰合作银行,在承认其员工操控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后,同意缴纳的罚金高达11亿美元,该行首席执行官皮耶特·穆尔兰德申请辞职。德意志银行被起诉后处罚12亿欧元。瑞士监管机构通知瑞银支付潜在的法律成本和罚金5860万法郎。

很快,东挪西凑地就集结了几十亿美元。金融信息供应商SNL Financial认为在过去的三年半里,美国六大银行缴纳的罚金已超过65亿美元,这些罚款均是由金融危机期间与抵押贷款有关的的庭外和解而来的。据SNL Financial称,未来可能发生的索赔以及预料得到的庭外和解将使这个数据推至85亿美元。

再加上欧洲各银行同意缴纳或正在协商的罚金,这一数据将轻而易举地超过1000亿美元。这些罚金包括:汇丰银行由于反洗钱监管力度不够而被罚的19亿美元,瑞银由于员工操控LIBOR而被罚的15亿美元以及英国银行由于出售给客户无效贷款保险而赔偿的160亿英镑。受罚的不只是银行。对冲基金公司SAC Capital预计会因证券诈骗而被刑事诉讼,所处罚金高达12亿美元,《经济学人》也将对此进行报道。随后,SAC Capital又缴纳了早期因民事诉讼而被罚的6160万美元。

银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引起了公愤,因此所有这些罚款被看成是银行应得的惩罚。但在多数情况下,这种急于处罚银行的行为违反了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以摩根大通为例,在它与监管机构(包括联邦住房金融机构)发布的联合声明中,并未指出银行的过失而且银行也未承认有罪。在继通用电气、花旗银行和瑞银后,摩根大通是第四个与房利美和房地美庭外和解的金融机构。

银行执行官们称他们除了接受处罚外别无选择,否则即使事后发现银行无罪也得面临刑事诉讼而损失业务。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担心会被撤销营业执照,若起诉延长的话还会损失客户。监管机构有时会明目张胆地威胁银行。去年,纽约金融监管机构就曾威胁撤销渣打银行的营业执照,那样就能驱除美国境内的英国银行。最近,投资商沃伦·巴菲特就此现象发表看法,“如果一家金融机构受到刑事检控的威胁,它是没有协商的权利的,顶多只能像一匹发怒的狼一样,低吼几声而已,永远不可能获得胜利。”

通过刑事检控和撤销营业执照威胁银行并对其罚以重金,不仅无视银行申诉的权利,而且还剥夺了它们的其他权利。摩根大通与美国司法部的进一步庭外和解过程中,司法部试图阻止摩根接收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摩根辩解这笔赔偿金是其在金融危机期间,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手中购买破产的华盛顿互惠银行而应得的债款,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却矢口否认。尽管事实的真相有待进一步探究,但绝不应该剥夺摩根申诉的权利。

银行面对的账单并不只限于罚款和赔偿金,它们还得花费数十亿美元来迎合本身价值就存在疑问的新法规。今年前半年,汇丰银行就新增1600名员以遵循不断更新的法规;自去年年初,摩根大通新增4000名员工负责“监管工作”,仅今年一年,就花费了10亿美元在“监管工作”上;过去三年,即使在员工总人数下降的情况下,渣打银行还聘用了2000名合规人员。

目前的这种恐慌气氛除了增加银行和其客户的成本外,还给金融体系埋下数个长期隐患。首先,银行将会像摩根大通和其他银行在此次金融危机时所作的那样,不愿再购买破产的竞争对手,这将导致未来的金融危机更加棘手。有些人还担心银行不再勇于坦白过失或将担忧告知监管机构,这会使主管机构评估未来风险难上加难。没有监察银行过失的合理机制,就永远不会知道正义是否得到了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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