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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或将推新规防网络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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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央行牵头的内地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料将按“负面清单”的总原则,设定一些禁区;并对第三方支付和P2P等具体行业,实行监管分工。

据内地媒体《第一财经日报》援引知情人士透露,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

该人士还表示,上述监管办法将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初步确定的分工为: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央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原则是'负面清单'的理念。”

报道称,上周,央行条法司还召集了腾讯、阿里、宜信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其与传统金融业的博弈日益深化,同时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3月12日,支付宝和微信宣布将联合中信银行推出虚拟信用卡,虚拟信用卡除了线上消费外,还可以在线下特约商户通过二维码支付消费。但第二天,央行紧急发文暂停了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

随后市场又传出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路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虽然上述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台,但近期工、农、中、建等大行已陆续下调了其用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网上消费及购买余额宝的额度。其中,建行、工行的额度由原先的单笔5万下调为5000;中行、农行则将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降为单笔1万。

就在上周末,央行又勒令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4月1日起停止收单,原因是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

从线上到线下,央行“动手”后随即陷入舆论风暴,有批评认为监管部门有保护银行等传统利益方、打击创新之嫌,监管方则强调安全方面的考虑。

《第一财经日报》援引一名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称,监管机构是风险厌恶型的,保证不出风险,是监管机构的第一要务。

对于当前的创新与安全之辩,上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央行一贯的态度是鼓励支持,这个态度并没有发生变化。

上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今后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采用“负面清单”的理念,即设定一些禁区。与此同时,对于第三方支付和P2P等具体行业,将实行监管分工。

第三方支付本质上是一种小额、更便捷的支付手段,作为银行的一个补充,但随着过去几年的迅猛发展,第三方支付账户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资金账户体系,涉及到日益庞大的资金,有分析认为,央行近期的一些法规可能是为了倒逼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历史定位。

余额宝类互联网货币基金的一大争议,正是在于一般性存款受利率上限管制,且需缴纳存款准备金;但货币基金通过吸收闲散资金投资协议存款,取得了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造成了银行活期存款的流失。

有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成功发展很大程度是突破了传统金融机构不敢逾越的监管红线,是一种监管套利和制度套利。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期发表文章称,余额宝存入银行的资金不缴存款准备金,理论上这部分资金可以无限派生、可以无限创造货币供给,由此影响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同时为了应对大规模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应该对货币基金投资的协议存款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

但也有观点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宜松不宜紧。内地媒体援引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说,虽然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更大,但其作为一种新兴金融形式,政府监管不宜过度严苛,应体现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允许一定程度上的失误,过度监管必将抑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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