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集团 《2015营商环境报告》排名结果显示,新加坡在全球营商友好型经济体排行榜上排名首位;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中,五个国家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本年度报告为第十二期年度报告。报告发现,营商友好型监管环境最好的10个经济体是新加坡、新西兰、中国香港、丹麦、韩国、挪威、美国、英国、芬兰和澳大利亚。
去年以来,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是塔吉克斯坦、贝宁、多哥、科特迪瓦、塞内加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刚果(金)、阿塞拜疆、爱尔兰和阿联酋。
尽管报告涉及的国家中有80%的国家均在去年完善了营商法规,但仅有约1/3国家的排名有所上升。不过,随着各国均采取措施完善其营商环境,改革方面做得最好与做得最差的国家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营商环境报告》项目经理Rita Ramalho女士介绍说。
她说:“今年的营商便捷度高于去年、两年前或十年前。我们看到,得分最低的经济体正在加大改革力度,以便逐步赶上改革方面做得最好的经济体。”
举例说,在2005年,排名最低的国家财产转移平均耗时235天,而排名最高的国家平均耗时42天,二者相差193天。如今,这一差额已缩小到62天(排名最低的国家平均耗时90天左右,排名最高的国家平均耗时不到40天)。
本年度报告题为《2015年营商环境: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报告在三个领域采用了新数据和新方法:破产清算、保护少数投资者和获取信贷。
“大体上讲,营商环境主要涉及监管效率,即完成一笔交易有多快、成本有多低、手续有多简单。不过现在我们将评估范围扩大到监管质量”,Ramalho说。
新数据表明,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密不可分。她说:“我们发现二者高度相关。交易完成速度快、成本低的国家,也有可能把交易做好。”
例如,“破产清算”指标以往侧重破产法院系统的效率,但本年度报告则考察了处理破产的司法系统的能力以及法律是否遵循了良好惯例。在该指标上排名较低的国家的法律往往已过时或者根本没有破产法。一些国家制定有很好的法律,但并没有高效地执行这些法律。然而,如过没有建立运转良好的破产程序,会加大企业家获取融资的难度,企业家也不太可能冒着失败的风险开拓新的商业领域,Ramalho认为。她说:“展望未来,如果关闭企业的难度很大,就没有人愿意创办新企业。失败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所以人们希望能有一个知道如何处理破产的司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