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2月6日)为缓解中美经贸摩擦,扩大双方的经贸合作朝健康稳定方向发展,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简称税委会)今日宣布,去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已加征10%关税的进口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则调整为2.5%。
税委会办公室是于今日发布上述公告,有关加征关税的调整将于下周五(2月14日)13时01分起生效。而此次获得调整加征关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总值约为750亿美元(约1039亿新元)。
该税委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而做出上述决定。除上述调整之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则将会继续按规定执行。
为此,原定于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对总值750亿美元的美国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措施,税委会当时已经发布公告暂停实施,则这项措施将继续暂停对上述商品加征关税。
大约三周前,中美两国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第一阶段的贸易协议,内容涵盖中国承诺在两年内增加购买美国商品和服务总值2000亿美元(约2771亿新元)作为交换,美国则将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征收的部分关税。
美方在今年初1月16日发布公告,从2月14日起,已于去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1200亿美元(约1661亿新元)商品,加征关税由15%调整为7.5%。税委会指出,为缓解经贸摩擦,扩大经贸合作,中国也尾随美国同步调整了有关措施。
至于下一步的调整,主要取决于中美经贸形势发展的变化。中国当局希望与美方一同朝着最终取消全部加征关税的方向努力。
部分分析人士在中美签署首阶段贸易协议后表示,中国可能需要降低对大豆和原油等美国商品的部分关税,以兑现其购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