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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管局调整措施 增加银行放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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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标识(图:互联网)
图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标识(图:互联网)

(新加坡2020年4月7日)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简称新金管局)宣布调整措施,放宽对国内银行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并允许银行将更多的监管损失准备金额确认为资本,以增强银行的放款能力,用以协助市场渡过当前新冠疫情的危机。

新金管局指出,此举旨在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要求和监管,使它们能够专注于处理与病毒爆发有关的问题,并为旗下客户提供支持。

针对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 的最终改革版本,当局决定延迟一年执行,并会推迟所有非紧急的行业项目,并暂停定期的现场抽查和监管访问,直至另行通知为止,以减轻银行业在当前危机期间的运营负担。

此外,该局也认为没有必要限制银行的派息政策,这种做法与英国不同,英国央行曾干预英国银行,要求它们取消派息。不过,在上述新措施期间所释放的资本缓冲不可用于进行股份回购活动。

这是因为在过去几个月来,星展银行(DBS)、华侨银行(OCBC)和大华银行(UOB)这三家新加坡本土银行一直在大举回购股票。今年3月,上述三家公司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SGX)牵头进行了总值5.02亿新元的股票回购交易,占股票回购总额的88%。

回购股票的动机可以有很多种,一般是基于股价已跌到一定水平,也有可能是企业通过回购股票来提振股价等。

此外,当局也容许银行确认资本额高于监管损失准备金(Regulatory Loss Allowance Reserves)的相关措施,至明年9月30日为止,但会视情况再延长。RLAR是贷款方损失免税额的一部分,是一种不能被释放到损益中的机制,但被公认为二级资本,并且用来吸收意外恶化的资产。

银行也获允在必要时利用其流动性缓冲来满足需求。为了支持银行的放贷活动,新金管局将调整净稳定的资金比率要求。银行必须为贷款期满不到6个月的个人和企业贷款保留的稳定资金比例,将从50%降至25%。 这一减免将适用至2021年9月30日,之后也可能被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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