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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公司贪污案:高盛新加坡将赔偿1亿余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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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新加坡)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 Inc., GS)因曾卷入与马来西亚一马公司(1MDB)贪污案而成为其151年历史上最大的污点。今日(23日),新加坡总检察署、商业事务局、警察部队和金融管理局联合发表文告称,高盛集团新加坡子公司将需支付本地政府1亿6600万新元赔偿金。

高盛集团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缓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为多年缠身的丑闻画上了句号。在这项协议中,高盛集团与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多国监管机构达成了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其并需赔偿美国政府23亿美元(约31亿新元)。

新加坡总检察署、商业事务局、警察部队和金融管理局联合发表文告,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公告显示,高盛新加坡也涉嫌三项贪污罪,新加坡当局将发出36个月的有条件警告,且下令公司委任独立外部机构检讨公司的补救措施。

此前,新加坡商业事务局(CAD)曾对高盛新加坡的两名前高管雷思能(Tim Leissner)与黄宗华(Ng Chong Hwa)展开调查,因其涉嫌为一马公司承销了三笔债券发行。

2018年8月,雷思能在美国地方法院认罪,一项罪名是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另一项罪名是串谋洗钱。在法院上,雷思能揭露了一马公司贪污案的关键人物刘特佐(Low Taek Jho)曾告知他和黄宗华,债券发行得到部分收益将作为回扣和贿赂的形式,支付给某些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政府官员。

在雷思能认罪后,新加坡金管局于同年12月将最初针对其发出的10年禁令(PO)增加为终身禁令。

公告还指出,高盛新加坡除了需要赔偿本地政府1亿6600万新元之外,还需将在债券发行中收取的6100万美元费用,移交给马国当局。

除了高盛新加坡,一马公司丑闻案还波及瑞士瑞意银行(BSI Bank)新加坡分行,其前财富管理主管凯文(Kevin Michael Swampillai)涉嫌协助一马公司洗黑钱,他也被新加坡金管永久禁止参与任何资本市场和金融咨询服务公司的管理、担任董事或主要股东。

一马公司,全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是马来西亚时任首相纳吉(Najib Razak)于2009年成立的国有投资基金,成立目的是期望通过各类全球合作投资和外国直接投资(FDI)项目,发展马来西亚经济。

然而,这家本意为服务马来西亚人民的公司,却成为纳吉及其亲信马来西亚华商刘特佐中饱私囊的工具。2015年“一马公司贪污案”丑闻爆发,这背后牵扯到了包括沙特阿拉伯、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在内的全球多个金融机构涉嫌为其跨国洗钱,也是导致了马来西亚政权交替的主要因素。

纳吉和刘特佐将贪污得到的巨款为其家人和朋友购买品味高昂的奢侈品,包括服饰、珠宝、名车、游艇、电影投资及梵高和莫奈的画作等。

目前,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已落马,而“一马公司贪污案”的另一核心人物刘特佐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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