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社讯)三名中国内地女子去年由于赴港逾期逗留并在香港产子,被控违反逗留条件罪名,分别于9日及10日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12个月。
三名被告分别于去年5月18日、6月11日及7月25日以访客身分来港,并于逗留期限届满后在港逾期逗留。三人分别于去年11月15日、11月17日及12月2日,在未经预约下冲急症室产子时被捕。
在审讯期间,所有被告均承认来港前已经怀孕,同时承认并无预约本港医院的分娩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况。当局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加强截查内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和协助或教唆她们违法来港产子的人士。
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完)